2008/12/05

敗家要有好理由-其之四 手持攝影機篇

  搬了那麼多原本不在購物清單上的東西回家,這次正主兒終於出現了!沒錯!就是我最懶得花時間研究、但是長輩們似乎很期待的東西-小型手持攝影機。基本上光這玩意兒就足以榮登小米購物清單中單價最高的榜首,但是為了不負長輩們期待,還是咬牙買了一台下去。

  之前 spy 老是勸敗我要買硬碟型的機種;mouse 則是力薦 Full HD 高畫質影像的先進機器(還要來個 3MOS 是吧?) 放心,你們的話我都有聽進去,只是實在擠不出錢買太先進的機種(因為我還要買腳架),所以本次列入考慮的大多還是一年前推出的舊貨。首先關於品牌的部份:自從我的 NX80 後,我徹底對 SONY 的 CCD 感光元件失去了信心,再加上買 SONY 還得多付一筆 Memory Stick 的費用,所以還是直接畫叉叉吧。再來是 Canon、JVC 等品牌,不過我對這個市場真是完全不熟,一下子沒找到他們家的 Full HD 相關機種,所以最後還是選了有 HD、又有硬碟(其實是硬碟/記憶卡的 hybird 機種),還有萊卡鏡頭加持與 3CCD (好啦!我沒錢買 3MOS,價差快一倍耶!),以及我比較重視的光學防手振 O.I.S. 系統的 PANASONIC HS9。

  之所以會選這麼先進的 hybird 機器的原因,除了討厭 DV 帶的不易保存、轉檔費時與 DVD 容量小、耗電以外,還有部份也是因為蓋茲大叔再度慷慨贊助 25%(羞)。所以啦!在 ebay 上看到有個 power seller 賣新品還比別人便宜快一百元時,我就喪失了意識......不知不覺中,這箱就從 mail room 出現在我家了。(好老的爛哏)

  1.寄來的箱子就跟 ebay 上的照片一樣,事實上我也不確定它是不是開箱新品(因為價錢比較便宜,但是品像說明並沒有提到任何相關字眼),但是箱子封口上是有貼著膠帶的。反正我沒那麼講究,能用、不會壞就好。


  2.翻到上面看一下:盒蓋大概寫了些特色(High-Defination/AVCHD、支援 SDHC、杜比 5.1 聲道等等)。這台是美規機,不是從日本過來的日規機,所以可以想像並沒有日文等亞洲語言操作介面。


  3.內容物算多了。有攝影機本體、英文/西班牙語說明書、驅動光碟、編輯軟體試用光碟、遙控器、充電器、充電器電源線、USB 連接線、充電器-本體連接線、RCA 訊號線、HDMI 訊號線、電池。


  4.這台比我想像中的小很多,大概是我太久沒玩 DV 了。感覺上也只比剛買得 Canon A590IS 大一點點而已。


  5.這就是國際牌慣用的徠卡鏡頭啦!(10 倍光學變焦、光學防手振)


  6.左側面就很囂張地把所有賣點都標了上去。


  7.翻過來右側,似乎是硬碟放置面,只標上了「硬碟」,然後有個手持時的固定帶(可用魔鬼氈調整鬆緊)。


  8.撥開左側的 LCD 螢幕,屁屁上的大洞則是裝電池用的電池艙。它隨機附贈的電池是小型的,裝上去後屁股不會凸一塊出來;如果需要長時間錄影,也還有另外兩種不同容量的大電池可以選購。但是有一點比較特別的是,它不能插著電源線順便充電!如圖所示,它的電源線接孔就在電池艙的正中央,所以一定得拆下電池才能接電源線;而且,它的電源線又一定得透過充電器才能接上電源(好像在供電給本體時,充電器的電池充電功能也不會啟動)。再加上連接電腦時,它要求一定要用電源線供應電源,這意味著要連電腦還要搬出一堆家私來,真不知道是哪個天才想出來的方便設計... =.=

    另外,電池艙下方是 SDHC 卡置放處;電池艙上面的兩個按鈕則分別是「人臉辨是自動對焦」與「三秒預錄」按鈕。預錄功能是說,無時無刻都保留「三秒前到現下」的影像在記憶體中,防止有時候因為按錄影鍵太慢、來不及錄到而遺憾。聽起來很好用,但是我還不知道實際用起來如何就是了。


  9.回過頭來看內面的按鈕,看起來不會太複雜。那個藍圈的撥桿使用起來手感還好,但是同時用同一手手持兼操作面板是不可能的,一定得要兩隻手才行。


  10.機身的正上方沒什麼東西,就是收音麥克風、喇叭孔,與後半部的變焦鈕、拍照片的快門鍵。


  11.翻肚後,上面是一堆標籤與接雲台的螺孔。附帶一提,這台也不是 MIC 的耶,而是 MIJ 的,真是令我驚訝。


  12.上了腳架之後大概長這樣。以後說不定就 24 hr 對著嬰兒床開預錄模式,然後大人在旁邊睡著,結果還是什麼都沒拍到 XD



  我隨便錄了一個約 4 分鐘的影片(開 1080p),檔案約有 400MB 之譜,所以高畫質模式真的蠻佔空間的,平均一分鐘 100MB 差不多。USB 傳輸速度則還可以接受, 400MB 從攝影機內建硬碟直接傳進電腦約花 40 秒,所以一秒約 10MB。不過說實在的,雖然號稱 1080p,但是檔案在電腦裡播放並沒有「怎麼樣」,沒有那種纖毫畢現的驚豔感,也許是我錄影時的室內光源太差了的關係。影片利用原廠附的驅動光碟播放起來並無遲滯感(用那台五百元電腦),蠻清晰的:但是如果使用 K-Lite mega codec 的 WMP classic 播放程式的話,在所有垂直線條邊緣都會有鋸齒現象。

  關於轉檔的部份,如果把這個檔案用原廠程式轉成高畫質 mpg 的話,四分鐘的影片需時三分五十秒,也就是耗費時間大約是 1:1。轉完的 mpg 再用 WMP classic 播就不會再出現鋸齒現象,但是檔案的大小只縮了四分之三,感覺沒有太大的差異。

  靜態攝影方面,感覺就是能拍,也能打閃光燈,效果大概跟一般的隨身機差不多,就是只帶一台機器出門時可以頂著用這樣。

  其實,我一直覺得我實在不是一個肯乖乖坐在電視前看幾小時的影片,只為了等某個笑容的觀眾,所以這些要花時間拍攝、剪輯實在是有點讓人卻步。不過東西既然買了,就希望能好好發揮它的價值囉!畢竟它是小米專案裡單價最高的一樣物品哪~(倒)



【延伸閱讀】關於高畫質攝影機的選購 by 福神

9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最近真是敗家毫不手軟啊~~O_O

咪咪 提到...

還好啦!除了鏡頭外,這幾樣加一加頂多跟你的工人舍差不多而已 :p

匿名 提到...

咦?HandyCam這麼便宜??我一直認為他至少要兩三萬耶!!

咪咪 提到...

這台在亞馬遜上面賣約 $640,不過經過蓋茲大叔贊助後,我大概花四百出頭入手吧。
......不過剛剛查了一下,奇摩購物居然要四萬台幣? !O.o

Kai 提到...

恭喜好機入手!Panasonic的3CCD跟防手震是其他家都比不上的,可惜就少了Sony的夜視功能,不然你還真的可以放在暗暗的房間裡監視小baby啊....那....不如再買一台?嘿嘿

咪咪 提到...

對啊,我就是著眼在 3CCD 與防手振才挑 panasonic 的...至於夜視功能喔?如果莊伯伯肯贊助的話,我想謝小米會很樂意再收下一台 SONY SR12 的,哈哈~XD

匿名 提到...

跟咪咪分享一下同為新手奶爸的經驗
第一,有關panasonic給電池充電就不能插電使用的白痴設計,我一年九個月前就看到網路上有人罵過,而且我那款dv的只要插電池就會擋到所有output的外接孔,曾和media lab的管理員Miranda Ed.D討論過,他說這樣的設計有其道理。我跟他說我比較了很多款,包括某人(spy)強力推薦的硬碟型,但最後還是選擇DV,因為覺得便宜且單位儲藏成本最低,而且拍完把帶子擺在那邊就好,要拍就再買帶子就OK,不必像硬碟型萬一硬碟壞了就全毀,以及如果拍後很懶的處理,可拍的空間就愈來愈少,處理起來有時也很麻煩。Mr. Miranda就跟我說,這也是tc為什麼現在還是以dv機為主的原因。

第二,那些標榜高畫質的攝影機,其實非常占記憶空間,無論是要作影像處理,要上傳,可能都會花很多倍的時間。據我的經驗,自拍的影帶如果不編輯不加上字幕或特效,很難讓別人看十分鐘而不厭倦的(小孩的父母或祖父母除外)。如果要編輯的話,dvd型的攝影機由於存成dvd格式的畫素不夠高,經過影像處理往往會顯出較多瑕疵,而dv帶的是avi檔,處理起來失真還不會這麼嚴重。

第三,我的經驗是拍了很多帶子或燒成dvd,也不是很方便看,最可怕的就是找不到dvd或是硬碟毀了,像我回國才發現在紐約有半年的照片和影片離奇失蹤,以為有備份卻找不到,外接硬碟毀過又花大錢修好也沒找到。很傷,此後就決定用facebook及youtube備份,凡照片必上傳facebook,凡影片必上傳youtube。但youtube要求的畫質並不高,用高畫質上傳是自找苦吃,所以咧,我覺得光用canon的新款相機拍的影片就夠讚了,用sd卡插上電腦再用movie maker剪接轉場上標題與字幕,陽春一點也無所謂,等小孩愈長愈大,就愈來愈沒時間及心力去搞這東東了!嘿嘿。

david wang

咪咪 提到...

謝謝小治的建議。其實你講的或多或少我也有想過。選擇不要 DV 帶是因為我台灣家裡潮濕,沒照顧的話,放沒兩年一定會發霉;相較之下至少 copy 到硬碟/光碟等裝置留下來的機率高些。
至於高畫質 HD Full,我也想過要不要投資,但是 mouse 那句「以後小孩家裡一定是 Full HD 以上的螢幕」還是打動了我,雖然知道處理的時間會久一點(這樣我可以有藉口換電腦嗎?),還是選擇了 Full HD Comcorder。
我也很不願意買 DV,因為總覺得跟婚紗照一樣,之後要拿出來看的機率微乎其微;無奈長輩似乎很期待這個玩意兒,只好咬牙買台便宜貨交差...至於儲存影片的 indexing 我還在想一個好的方式來解決就是了...@.@

匿名 提到...

David的第一,好像也沒解釋了插電池就不能外接電源的「原因」耶...不知道Ed. D說的有其道理,道理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