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05

念不懂英式英文不是我的錯

  今天第一次跟范老師做一對一的閱讀與討論。由於上次做這種全部是由學生撐場面的課已經是不知道幾年前的事了,那時還是二對一,一個人只要撐一半就好了;這次是一對一,還是全程講英文!想當然爾,對差不多是啞巴的我壓力是相當大的。再加上這課的閱讀素材是我自己選的,當然得要表現出我很有興趣、很用功的樣子,不然老師應該會一臉囧吧。由於懶得在論文海裡搜尋具有價值、又有主題性的一連串文章,我選了一本書的章節作為閱讀素材。原因不僅是這樣比較有組織性、容易閱讀吸收;另一方面也可以為將來的考試作作準備,充實基本知識。

  但是選完章節告訴老師之後我就後悔了......因為回來之後重翻那一章,發現字數超多的、而且圖片超少!這不僅代表我得多讀很多文字,而且報告時還得自己構思重點整理,不能直接看圖說話!最重要的是,我還沒唸完整章的第一段,一陣不順的感覺就強襲而來......翻回封面看了一下......沒錯!這是英國人寫的!

  英式英文是我最討厭的!沒錯,它往往是用詞文雅,每句都是用華麗的詞藻堆砌出來的。但是對於我這個英文白痴來說,每一句都會出現一兩個 GRE 單字、或是一個句子裡面有兩三層子句,就等於在看經書一樣,一晃神就跳行了也不知道,因為有看跟沒看一樣......Orz

  就這樣,很痛苦地唸完了一小部分;今天膽戰心驚地去跟老師討論。沒想到老師劈頭就問:「你念這章有什麼想法或感受?」

  「這對我來說有點難念......」我小聲但老實地說

  「怎麼難念法?」老師問

  「因為英式英文的關係,他們常常用一些少用的字,然後硬是要把三五句話擠在一句裡講完...」我不好意思地答道

  「我也很討厭這種文章!你知道的,英式英文都是這樣,跟美式英文有很大的不同...」

  接下來的幾分鐘,老師花了很多力氣講解兩者在為文上的差異並舉例;並且嘗試著安慰我。

  「像這種文章,在我大學的英文課上應該會不及格吧!」最後,老師下了這個結論。

  好感動啊~我一直以為念不懂這種英文是因為敝人在下的破英文所致,無能去欣賞英文的文字之美;沒想到美國人也不太喜歡英式英文,真是「德不孤必有鄰」哪~(疑似錯誤用法)

  不過老師,可不可以不要你只講了這幾分鐘,就要我一個人繼續把所有東西撐完啊.....(拭淚)

9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ㄟ~~英美兩國互相瞧不起對方早不是新聞了啦~~
其實這不知道和中台兩邊也互相”逼~~(消音)”有沒有異曲同工之妙~^^

咪咪 提到...

今天好不容易把進度推進到 30%,真是有種整個被剝層皮的感覺。

坦白說,英式英文真的比較優美,但是我想沒人會喜歡在有時限的情況下,去念懂一篇用四六騈文寫成的科學文章吧? Orz 這種事還是留給念散文的時候吧....

匿名 提到...

話說,你現在的圖檔都不是用直接上傳的方式了啊?

咪咪 提到...

對啊,因為我都在 Blogger 這邊先寫(因為可以存檔),然後再貼到日本那邊;本來還有在想要分開上傳,但是現在懶了,都直接用 google 的免費空間放圖片.... :p

匿名 提到...

那你不就所有的圖檔位置都得自己寫html了?
還有,你現在人不在紐約呀!?

匿名 提到...

在啊,為什麼這樣問?

那個 Blogger 有上傳工具可以自動產生 html 碼,雖然沒太大的彈性,但是好處是一篇日記可以同時上傳多張,不必再自己另外上傳就是了

匿名 提到...

喔~因為我的Analysis都沒顯示來自紐約的連線,反而都是North Dakota,才想說你不是在紐約啊~^^

另外我說的是在這邊的html啦~都得自己寫就是了?

咪咪 提到...

不會吧?應該大部分是會寫 New York 或 Brooklyn 吧?不過我那邊寫的也不是內湖啊,而是新店 XD

Html 碼不用重寫啊,剪貼過去就好了,不需要怎麼改

匿名 提到...

我的連基隆的都沒有~
所以我猜新店可能是我的機房位置~~
而內湖~我想在我們公司可能都是連到美國的Server在出去的吧~搞不好那個ND就是我自己的也不一定~^^
(只是為啥沒紐約啊~還有,用Wii Opera真的在作業系統的部分會顯示Nintendo Wii說!XD)